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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东盟商标须知
发布时间 : 2021-07-14 16:06:17
2013年秋,中国向世界发出共建“一带一路Belt and Road”的宏伟倡议。“一带一路”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简称。 随着“一带一路”的推进,越来越多的企业与企业之间都产生了跨国贸易,而东南亚是目前全球经济增长最快的地区,根据数据显示,东盟ASEAN已然成为了中国第二大贸易伙伴,中国和东盟的贸易总额占全球的15%以上,成为一个覆盖11个国家、近20亿人口、GDP总量高达16万亿美元的巨大经济体,是目前全世界人口最多的自贸区。东南亚正在日益发展成为对全球经济增长贡献最大的区域,中国东盟自贸区China-ASEAN Free Trade Area也正在推动该区域的经济发展和贸易增长,贡献巨大。故,该贸易区将给国内的企业带来巨大的商机及利益,抓紧时间申请东盟商标将势在必行。 尽管意识到申请东盟商标的重要性,但绝大多数企业并不了解东盟国家的商标制度,难免会在申请中踩坑,据此,本文简单介绍一下东盟国家的商标申请制度。 东盟ASEAN成员国有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泰国、菲律宾、新加坡、文莱、越南、老挝、缅甸和柬埔寨,十个国家,故称之为东盟十国。 马来西亚Malaysia 马来西亚商标法于1983年9月1日正式生效,这部商标法使马来西亚有了一部统一商标法。 马来西亚于2019年12月27日加入马德里体系,成为马德里第106个成员国,所以马来西亚商标不但能通过单一国注册来获得商标的保护,还能通过马德里注册。马来西亚采用尼斯分类,不接受一标多类申请,商标为实质审查,公告期为2个月,期间如无异议,则核准注册,从申请到顺利注册需时12-18个月。商标保护有效期为十年,自申请之日起计算,可每十年进行续展。 当地2019年12月调整了官费,由两阶段收费改为一次性收费,并取消提交公证声明的要求。注意:2019年12月前提出的申请,申请人仍须缴纳注册费,方会获发证书。
印度尼西亚 Indone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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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法律 |
2004年商标法及2016年商标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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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声明 |
不可基于已使用提出商标注册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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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 |
初始有效期为自申请日起10年,此后每10年续展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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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分类 |
遵循尼斯分类第11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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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德里成员国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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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多类制度 |
是,但最多为3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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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质审查 |
实审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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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 |
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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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周期 |
约24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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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要件 |
-签字扫描件即可; -商标权属声明 |
菲律宾 Philippin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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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法律 |
1998年商标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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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声明 |
申请之日起三年内第一次宣誓、注册之日起五-六年第二次宣誓还有第十一年宣誓(自续展之日起一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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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 |
初始有效期为自注册之日起10年,此后每10年续展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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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分类 |
遵循尼斯分类第11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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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德里成员国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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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多类制度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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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质审查 |
实审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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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 |
3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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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周期 |
12-18个月 |
值得注意的是菲律宾无论通过马德里还是逐一注册,都需要在申请日起三年内进行宣誓,马德里申请还需要委托当地代理进行宣誓。除了有三年宣誓、五年宣誓还有第十一年也要进行宣誓,如未进行宣誓商标会无效。 新加坡 Singapore 新加坡商标法制定于1998年,自1999年1月起施行。 新加坡在2000年加入了马德里国际注册体系,可以通过单一国和马德里注册2种途径来获得商标保护。新加坡采用尼斯分类,接受一标多类申请。商标为实质审查,新加坡是汉语国家并把汉语作为文字商标审核,汉语商标是无含义的审查速度正常,如汉语商标有含义则审查速度相对较慢。公告期为2个月,期间如无异议,则核准注册,从申请到顺利注册需时6-9个月。商标保护有效期为十年,自申请之日起计算,可每十年进行续展。
文莱 Brunei Darussal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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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法律 |
2000年商标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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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 |
初始有效期为自申请之日起10年,此后每10年续展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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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分类 |
遵循尼斯分类第7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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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德里成员国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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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多类制度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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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质审查 |
实审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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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 |
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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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周期 |
18-24个月 |
老挝 La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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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法律 |
2012年商标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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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 |
初始有效期为自注册之日起10年,此后每10年续展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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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分类 |
遵循尼斯分类第11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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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德里成员国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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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多类制度 |
是(2016年开始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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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质审查 |
实审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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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 |
老挝知识产权法并没有异议程序的规定,但在实践中任何利益相关人或在先权利人均可在实质审查阶段提出“第三方观察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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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周期 |
12-15个 |
柬埔寨 Cambo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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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法律 |
2002年商标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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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 |
初始有效期为自申请之日起10年,此后每10年续展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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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分类 |
遵循尼斯分类第11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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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德里成员国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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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多类制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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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质审查 |
实审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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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 |
9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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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周期 |
12-18个月 |
商标注册流程: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发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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