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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的原因有哪些?与商标驳回有什么区别?
发布时间 : 2021-07-14 16:07:48
商标注册有一定的风险,不是说一定会成功的,大家一定听过甚至经历过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的情况,那么什么情况会使商标不予受理呢?商标驳回与商标不予受理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呢? 一般来说,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的主要情形包括以下几种: 1、申请文件缺少申请书、商标图样、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的。 2、申请书以纸质方式提出的,未打字或印刷的。 3、未按要求使用正确申请书式的;擅自修改申请书格式的。 4、申请书上未填写商品/服务项目名称的。 5、申请书未使用中文的;提交的各种证件、证明文件和证据材料是外文的,未附送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申请人、代理机构或翻译公司公章的。 6、因未按照要求填写申请书导致无法确定申请人名称、地址的。 7、申请书上申请人名称、所盖章戳或签字、所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不一致的。 8、商标图样不符合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 9、声明以三维标志、声音标志、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不符合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 10、申请肖像商标的申请人将他人肖像作为商标图像进行注册申请,未附送肖像人授权书的。 11、声明申请注册集体商标,未提交商标使用管理规则、集体组织成员名单的。 12、声明申请注册证明商标的,未提交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证明其或其委托机构有监督检测能力的证明文件的。 13、声明两个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未同时提交填写有共同申请人名称并由其盖章或签字的附页的;或提交附页但未声明是两个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的。 14、申请人为国内自然人的,未提交符合商标法第四条规定的申请文件的。 15、境外公证未同时附送认证文件的。 16、未向商标局缴纳规费的。 17、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但申请人期满未补正的或者不按照要求进行补正的。 以上几点就是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的主要几点,商标驳回与商标申请不予受理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既有相同点,又有不同之处。不同之处主要是: 1、原因不同 商标被驳回是因为申请注册的商标不符合“在先申请或注册原则”及违反禁注条例,商标局才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商标申请不予受理则是因为申请人提交的商标申请文书不全或不符合相关规定才不予受理的。 2、审查对象不同 商标被驳回是因为其本身不满足核准注册的条件,因此审核对象只有商标本身。商标申请不予受理主要还是因为申请材料存在问题,只属于形式审查阶段,审查对象只是商标申请文书和商标形式。 3、下发文书不同,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申请件后,商标局主要发出三种通知书:受理通知书、补正通知书与不予受理通知书。而商标被驳回,商标局会下发商标驳回通知书。 4、退费政策不同,缴纳相关费用是商标受理流程的最后一个环节。商标被驳回是不退还申请费用的。而因申请手续不齐备、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而不予受理的,尚未收取受理商标注册费。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不予受理的商标注册申请并未扣除相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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