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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市工商局发布关于发展小微企业的支持意见。
发布时间 : 2021-10-30 10:37:40
《增城市工商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十条意见》(以下简称《十条意见》)正式出台,其中包括积极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深化企业住所登记制度改革、开展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等一系列创新举措。
《十条意见》是工商部门贯彻落实增城“50条产业新政策”的重要举措。出台的目的是通过创新产业发展的制度供给,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入市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快构建法制化、国际化、规范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推动投资创业新热潮,夯实建设充分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的产业支撑。
《十条意见》提出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目前,增城市工商局正在征求市商务委、市房管局等15个部门对营业执照是否纳入各类涉企证明(事项)的意见,预计改革将于今年10月1日前实施。“多证合一”将进一步将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社惠州社)的数据采集、备案公示、管理参考以及企业登记信息能够满足政府部门管理需求的涉企许可事项(涉及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思想安全的除外)纳入营业执照,通过“一套材料、一种登记形式、一个受理窗口”。
《十条意见》提出,在全面推行“一照多址”“一址多照”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宽企业住所登记条件,优化完善小微企业集群登记模式,支持“Maker 空 Room”“众创空 Room”“企业孵化器”等创业创新载体发展。进一步简化企业住所登记材料,尝试增城自贸区“企业住所申报承诺制+负面清单管理”登记制度改革。登记机关将申请人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登记为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申请人无需提交房屋产权证、租赁合同等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材料,方便企业“落户”创业。截至目前,增城自贸区四个落地区已有500多家企业通过签订居留承诺书的方式申请营业执照。试点地区成功实施后,将形成可复制的经验,在全市推广。
去年底,增城工商开通市和区(市)、县两级企业名称数据库,为增城企业名称提供了完整、系统的查询服务。企业可直接网上申报名称预核准,核准后自行下载打印《企业名称网上核准通知书》,到登记机关窗口赎回《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办理其他工商登记。《十项意见》提出,工商部门将继续推进名称登记制度改革,在制定企业名称禁止性规则、限制性规则和同类规则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开放企业名称数据库带来的便利,进一步优化完善企业名称网上查询和自动比对功能,不断提高企业名称自主查询、自主选择和自动审查的自动化程度,有效解决“命名难、效率低”的问题。改革后,企业在网上申报名称,经核准后,可以直接在网上进行下一步注册,从而彻底实现了名称申报和核准的“无纸化”,从而为小微企业进入市场打开了大门。
为进一步提高个体工商户登记便利度,促进社会创业创新,根据《十条意见》,预计今年10月1日前试行个体工商户“口头申报、现场拍照”的简易登记模式。申请人只需持身份证和经营场所证明,即可向登记机关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无需填写申请表和粘贴照片,拍照时限可由原来法定的10个工作日缩短至当天。
此外,《十条意见》提出建立小微企业品牌服务“四个机制”,即建立小微企业品牌服务指导机制,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辅导、经验交流、专题讲座等活动;建立小微企业品牌服务激励机制,引导和鼓励小微企业注册商标;建立小微企业品牌服务联动机制,搭建本地产品协同配套平台,帮助小微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建立小微企业品牌权益保护机制,构建司法保护、行政保护、企业自我保护、行业协会维权自律四位一体的小微品牌企业权益保护长效机制,保护知识产权合法权益。
《十条意见》还服务小微企业融资发展,推进资本证券化;加强小微企业名录库建设,帮助企业享受配套政策;优化小微企业“创业客栈”,为小微企业提供创业辅导;加强政策法规宣传有了新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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