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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纠纷“逍遥镇”“潼关肉夹馍”无权收加盟费

发布时间 : 2021-11-29 09:03:03

商标纠纷“逍遥镇”“潼关肉夹馍”无权收加盟费

据《人民日报》报道,11月26日凌晨,国家知识产权局就逍遥镇潼关肉夹商标纠纷一案回答了记者提问。我们来看看边肖的具体情况。

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出,从法律上讲,逍遥镇作为普通商标,其注册人不能据此收取所谓的会员费。潼关柔家磨是注册为集体商标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许可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家使用在深圳网上注册的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同时,也无权禁止潼关特定区域的商家在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中适当使用地名。

那么,逍遥镇潼关中式汉堡的商标注册是什么?如何看待逍遥镇潼关中式汉堡商标纠纷?

经查,截至目前,逍遥镇呼啦汤协会已有效注册逍遥镇商标3件,即2004年6月21日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注册的逍遥镇第3436143号、2008年2月28日注册的逍遥镇第3436141号、2009年4月7日注册的逍遥镇第4664367号,获准用于胡腊汤产品第29类或第444号,其中, 3436141、3436143号逍遥镇商标原为个人注册,后逍遥镇胡腊堂协会通过商标转让取得商标专用权。

潼关汉堡王是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依据是《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管理办法》。经调查,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于2015年12月14日核准注册编号为14369120的潼关汉堡王图形加文字标志,核准用于第三十类汉堡王产品。原商标注册人为老潼关小吃协会。2021年1月27日,经公告批准,将商标注册人名称变更为潼关柔嘉摩协会。

法律上,逍遥镇作为普通商标,其注册人不能据此收取所谓的会费。潼关中式汉堡是注册为集体商标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的集体商标,并收取通州、海珠的会员费。同时,也无权禁止潼关特定区域的商家在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中适当使用地名。

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已责成地方相关部门深入了解事件进展情况,加强对各方保护和使用商标的行政指导,积极做好相关工作,依法依规处理商标纠纷,既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又防止知识产权滥用,妥善处理商标所有人、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关系。

此前报道:多多逍遥镇草裙汤店被诉

近日,全国数百家经营逍遥镇胡辣汤、潼关肉夹馍的商户分别被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理由是其店名含有逍遥镇潼关等字样,侵犯商标权。

面对协会的索赔或以1万元起步,或要求支付费用接受统一管理的解决方案,或支付近10万元的商标版权费,商家表示无法理解,无法接受。以上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逍遥镇潼关肉包商标纠纷的具体情况。想了解更多知识产权知识,关注边肖,会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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