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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吉商标纠纷案一审存重大缺陷,最高法发回重审

发布时间 : 2022-01-03 06:07:30

王老吉商标纠纷案一审存重大缺陷,最高法发回重审

7月1日,加多宝在官网发布公告称,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多宝与GPHL王老吉商标侵权纠纷一案的裁定,最高法院认为上述案件一审判决采用的证据在内容和形式上存在重大缺陷,不能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依据。最高法院裁定,决定撤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粤高发民圣子楚一号民事判决;该案发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

据了解,2014年5月,GPHL向广东高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加多宝赔偿GPHL因2010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19日期间侵犯GPHL王老吉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的经济损失10亿元。2015年1月22日,GPHL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因王老吉、深广三地注册商标被侵权,GPHL经济损失由2010年5月2日的10亿元变更为2012年5月19日的29.3亿元。

2018年7月27日,广药集团公布了王老吉商标法律纠纷的诉讼结果,显示广东高院判决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浙江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福建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杭州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武汉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作出之日起十日内共同赔偿广药集团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人民币14.4亿元

当时加多宝发表声明称不服从一审判决,立即向最高法院上诉,一审判决不予生效。加多宝表示,2010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19日期间,GPHL与加多宝存在合作关系,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享有权利。加多宝根本没有任何所谓的侵权问题。

7月1日晚,王老吉回应称,本案是关于加多宝在2010年5月9日后继续使用王老吉商标的侵权赔偿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加多宝赔偿14.4亿元,随后双方均不服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根据裁定,该案将发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并不意味着最终判决。王老吉表示,将全力做好本案再审的各项工作。

文章关键词:申请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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