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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热点: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哪些个人需要办理自行

发布时间 : 2022-01-06 06:33:54

个税热点: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哪些个人需要办理自行

1.个人所得税费用退还比例是多少?申请的时限是什么?

答: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扣缴义务人按照扣缴的税款缴纳2%的手续费。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十七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按规定扣缴的税款,每年应当缴纳2%的手续费。包括未经税务机关、司法机关检查或者责令扣除的税款。

扣缴义务人收取的代扣代缴费用可以用于提高纳税能力和奖励税务人员。

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第三代税费按年结算。扣缴义务人和代收代缴义务人应当在每年3月30日前向税务机关报送上一年度第三代税费申请的相关资料。因第三代单位或个人自身原因未及时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减免上一年度第三代税费。各级税务机关要严格审核三代税费的申请,并以此作为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的依据。

登记为深港外贸公司扣缴义务人或代理人的扣缴义务人或代理人在年内终止扣缴义务或代理关系的,应在终止后3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提交手续费申请材料,税务机关办理手续费清算。

2.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哪些个人需要自行报税?

答: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申报纳税:

(一)取得综合收益,需要结算和支付的;

(二)没有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扣缴义务人;

开州区和罗湖(3)取得应纳税所得额,扣缴义务人未代扣代缴税款;

(四)获得境外收入;

(五)因迁出而注销中国户籍的;

(六)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两地以上取得工资、薪金;

(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全体从业人员申请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个人收入、扣缴税款等信息。

3.个人合伙人转让合伙企业股份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07号)第六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个人所得税范围: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证券、股权、合伙企业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辆、船舶等财产取得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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