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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百惠小编整理:如何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布时间 : 2022-01-10 06:29:30
首先,了解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具体情况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出现销售退回、开票有误、暂停应税服务等情况。,但不符合发票失效条件,或因部分销售退货而获得销售折扣等。,需要开具专用红字发票,可以按规定开具。
边肖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的建议:公告》(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三条、第二十条规定:
一般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存在销售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退回的发票、抵扣符合无效条件的,按无效处理;如果发布时发现错误,可以立即作废。
无效条件指以下条件:
(1)收到退回发票联和抵扣联的时间不超过卖方开具发票的月份;
(二)销售者未抄税和未记账的;
(3)采购人未进行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匹配,专用发票代码与号码认证不匹配的。
其次,掌握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步骤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概括为三个步骤。第一步是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第二步:税务机关收到核查信息表;第三步:卖家开具负面发票。具体操作要求如下:
第一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案例1:买方申请签发
(1)购买方取得的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新的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写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填写《信息表》时,蓝色字母对应的专用发票信息应根据《信息表》所列增值税金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临时转出。取得卖方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致
(2)买方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复印件或抵扣复印件无法退回的,买方在填写《信息表》时应以蓝色填写相应的专用发票信息。
案例2:卖方申请发行
如果卖方开具的专用发票尚未送达买方,买方也未使用其申报抵扣,并将如何在深圳注册餐饮管理公司流程图的票券、抵扣券寄回,卖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写并上传《信息单》。卖方在填写信息表时,应以蓝色填写相应的专用发票信息。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第二步:税务机关收到核查信息表
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单,系统自动验证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单编号的信息单,并同步到纳税人系统。
边肖提醒:
根据规定,纳税人也可以用《信息表》的电子信息或纸质信息向税务机关系统核对《信息表》的内容。
第三步:卖方开具负面发票
卖方开具“信息表”经税务机关系统验证的红字专用发票,并在新系统中以负数输出开具。需要注意的是,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最后,注意与开具红字发票相关的其他事项
事项(一)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普通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办法办理。
第(2)项纳税人需要开具普通红字增值税发票的,可以在相应的蓝字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多张红字发票。机动车销售红字统一发票应与原机动车销售蓝字统一发票一一对应。
第(三)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纳税人抵扣税款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9号)的规定,如需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按本公告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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