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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违法不能出境?真的,别等联合惩戒找上你
发布时间 : 2022-01-25 07:41:12
前几天张先生准备出国,却被出入境管理局告知出境被限制,出境审核期间不能出国!我询问原因才知道张先生是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此前经开原市、南海税务机关检查,发现A公司存在虚开他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按规定将A公司列入黑名单,并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用于发布重大税收违法行为进行联合处罚。张先生出境前未按规定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纳税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什么情况下企业会被列入黑名单并被实施联合惩戒?税务机关应当按照《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规定,依法向社会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并将信息告知相关部门,共同实施严格监管和联合惩戒。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是指符合下列标准的案件:
(一)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会计凭证,或者在账簿上超期支出或者漏报、少报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后拒不申报或者谎报纳税,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应纳税额在100万元以上,且任一年度应纳税额占当年全部应纳税额的10%以上的;
(二)纳税人未缴纳应纳税款,以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方式,阻止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税款,欠缴税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三)以虚报出口或者其他欺诈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的;
(四)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纳税的;
(五)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
(六)虚开普通发票100张或者金额40万元以上的;
(七)擅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伪造发票监制印章的;
(八)虽达不到上述标准,但违法情节严重并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
税务机关立案核实企业违反税法且案件符合上述标准后,税务稽查局作出《税务处理决定书》或《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或法院判决最终确定本案效力后,按《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披露办法(试行)》处理。
企业被列入黑名单会怎么样?(1)发布信息
企业一旦被列入黑名单,税务机关将企业相关信息录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发布信息系统,并通过税务机关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也可以通过税务机关公告栏、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等渠道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发布内容如下:
1.对于法人或其他组织:公布其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法院判决确定的法定代表人、责任人或实际责任人的注册地址、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不含出生年月日号,下同),法院判决确定的直接责任财务人员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责任人、违法事实)
2.对于自然人:宣布其姓名、性别和身份证号码;
3.重大违法事实;
4.适用的法律依据;
5.税务处理和税务行政处罚;
6.进行检查的单位;
7.对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负有直接责任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税务机关可以公布其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纳税人识别号、注册地址,以及直接责任人员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职业资格证书号码。
(2)共同处罚
税务机关将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采取以下惩戒措施:
1.纳税信用等级直接判定为D级,适用相应的D级纳税人管理办法;
2.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出境前未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纳税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予以制止;
3.税务机关将当事人信息提供给参与实施联合处罚的相关部门(如银监局、财政局、海关、工商部门等)。),相关部门将依法对当事人采取联合处罚和管理措施。
企业被列入黑名单后还能够恢复自由身吗?企业被列入黑名单后,符合下列条件的,税务机关不得向社会公开案件信息:
(一)符合此前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标准第一条、第二条要求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能够按照《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的,已开展检查的税务机关决定只将案件信息录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告信息,即意味着在深圳注册公司的费用,不对外披露案件信息。
(二)案件信息向社会公布后,当事人符合前款要求的,实施检查的税务机关决定停止向社会公布案件信息,并通知已开展税款、滞纳金、罚款缴纳联合处罚管理的部门。
此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已发布两年的,将停止发布,并从公告栏中撤销。但案件信息一旦录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系统,将作为纳税人的纳税信用记录永久保存。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大数据的应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全民信用时代已经到来,失信被处处限制将成为常态。企业要尊重法律,遵守法律,诚信经营,才能收获丰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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