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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刊亭卖零食不卖报纸?提醒你不要超范围操作!

发布时间 : 2022-03-23 09:55:20

报摊卖零食不卖报纸?提醒你不要超范围操作!每个城市的大街小巷都有报摊。它们是人们茶余饭后获取各种社会信息的重要来源,是人们精神食粮的“补给站”。然而,随着电子媒体的发展,现在南宁报刊亭的经营举步维艰

许多报刊亭已经把杂志和书籍的销售作为副业,他们中的大多数开始了其他的“业务”。今天,千百惠财税要提醒广大企业经营者,要依法变更经营范围,不要超范围经营!

前段时间,山东省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拆除了51个非法报刊亭。这些报摊大多超范围经营。除了卖报纸杂志,他们还擅自经营饮料、烟酒、食品。一些报刊亭的功能定位已经完全违背了设立的初衷。不到10平米的空间,摆满了瓶瓶罐罐和奶茶机,外墙上只挂着一些杂志和刊物。有些报刊亭除了卖货,还把冰箱、冰柜等用来存放饮料、食品的设备放在报刊亭外面,会影响行人的通行。但是,这些报刊亭的改造并没有得到批准。

可能有朋友会问,报刊亭可以只卖报纸,不卖食品吗?是的,我可以。得益于商事制度改革的深化,近年来我国市场准入门槛不断降低。报刊亭经营者能够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摊贩登记卡、健康证等合法经营资格证明的,还可以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品等产品。因此,经营者突破原有经营范围,销售与报刊无关的商品,需要到相关部门变更经营范围,增加新的经营项目。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是违法的。

经营者超范围经营会有什么后果?

1.根据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公司规定,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1万-1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2.根据我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企业法人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3.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擅自改变经营方式或超出核准经营范围的,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可处5000元以下罚款。

千百惠财税温馨提醒广大企业经营者,虽然多种经营是做大做强业务的一种方式,但如果有新的经营项目,一定要注意相关部门变更经营范围,不宜为了蝇头小利超范围经营。如果想了解更多超范围经营的情况,可以咨询千百惠财税。我们有专业的团队和丰富的经验,我们可以为运营商提供一站式的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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