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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商标局可接受的商品证据类型有哪些?

发布时间 : 2020-12-29 16:35:48

【国际商标】美国商标局可接受的商品证据类型,商标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必须是真实的、未经修改的原始证据,清晰可辨,并要求附有申请人的书面声明,证明所提交证据的实际使用日期至少早于所申请的商标申请日期。那么美国商标局可接受的商品证据类型有哪些?

国际商标——trademark

美国商标局可接受的商品证据类型:

1、贴有商标的产品照片;

2、贴有商标的外包装;

3、产品标签或铭牌;

4、带有该商品照片或文章描述该商品的网页,商品应附有该申请商标与销售该产品的信息;

5、商场销售申请商标指定商品的柜台或者销售指定商品店铺的照片;

6、对于指定商品为可下载的计算机软件,带有申请商标的使用手册,或者符合以下条件的屏幕截图;

①含有可购买或者下载该软件的屏幕截图,该截图需带有申请商标标样;

②打开该软件时,导言页面显示申请商标的屏幕截图;

③该软件在运行时显示申请商标标样的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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