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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公司认缴」注册公司资金认缴时间到了会有人查认缴资金吗?

发布时间 : 2021-05-13 17:53:37

【/s2/】注册公司认购:【/h/】注册公司资金认购时间到了,会有人查认购资金吗?

一般情况下没人会去查。但是可能会面临法律风险:1、公司债权人发现股东没有如期缴纳注册资本的,可以要求股东在认缴且已到期应缴注册资本本息范围内承担责任;2、逾期缴纳认缴注册资本的股东需要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章程中有特殊规定,可...

其他回答:对于普通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有全体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缴的出资额。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未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按期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h/】( 1)注册资本的认缴期限由股东自行约定。【/h/】根据以上法律,我们知道注册资本的认缴期限是由股东自己约定的,法律没有限制。关于注册资本的认缴期限,根据现行的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工商局不再需要验资报告,注册资本的金额和注册资本的认缴期限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即可。所以注册资本认购期限的规定是由股东自己约定的。 (2)注册资本认购期尽量不要长。【/h/】因为注册资本认购期限是由股东自己约定的,所以有企业家认为注册资本认购期限越长越好,其实不然。由于注册资本认购期限等信息将在未来向社会公开,客户如果看到股东长期没有实际向公司缴纳注册资本,可能会认为股东没有实力,会降低公司的信用评级,可能会影响公司的业务。【/h/】出资额和出资时间虽然由公司股东(发起人)约定,但也要实事求是:比如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要与公司规模和股东自身的经济实力相匹配。投资时间应为固定期限,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得约定为无限期或超过公司经营期限。【/h/】因此,关于公司注册资本的认购时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h/】(3)未在规定的认购期限内足额出资的,承担相应责任。【/h/】股东应按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其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未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按期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h/】综上所述,目前中国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认购时间可以由股东自行约定,但股东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约定,以免影响公司业务发展。股东未在约定期限内足额缴纳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其他履行义务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注册公司认购: 注册公司 的认购期限是多久

注册资本认缴期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的第(五)条中列出: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说明出资时间是可以自行商定的。注册资本认缴期限并不是越长越好。若规定的认...展开全部

其他回答:是这样的。认购制度基本上是10年20年。在此期间,资金注入公司账户后,会计师事务所将出具验资报告。【/h/】比如认缴资本500万,认缴期限10年。第十年可以一次性注入500万资金,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500万的验资报告,就OK;第二种是每年出具50万元的验资报告,10年500万元

其他答案:注册资本认缴期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例如在公司章程中载明二年内缴清,如果不缴清就是违背承诺,需要及时缴清但也可以修改章程中缴清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的第(五)条中列出: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说明出资时间是可以自行商定的。 扩展资料: 公司注册资本认缴需防两种极端: 一是认缴资本过高。比如数十万元就能顺利运营的公司,如果认缴资本高达数千万元以上,理论上可以,但企业需要将认缴数额和缴足出资期限等注册信息进行公示,如果届时不能缴足,会影响企业的诚信记录。 二是认缴资本过低。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理论上一元也能设立公司,但如果认缴资本过低,会影响社会对公司实力的认识,不利于企业的发展。 参考资料来源:国务院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公司注册资本认缴需防两种极端 其他回答:注册资本的认缴期限由股东自行约定。比如章程中规定注册资本两年内缴纳。如果不支付,就是违约。需要及时缴纳,但章程中的缴纳期限也可以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第(五)项所列的下列事项:股东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并标明出资时间可以自行决定。 扩展信息: 公司注册资本认购需要防范两个极端: 一是认购资本过高。比如一家几十万元就能顺利运营的公司,如果认购资金高达几千万元以上,理论上是可以的,但是企业需要公示认购金额、实收期限等注册信息。如果当时无法付清,会影响企业的诚信记录。【/h/】二、认缴资本过低。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理论上可以成立公司,但认缴资本过低,会影响社会对公司实力的认识,不利于企业发展。 参考来源:国务院办公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参考来源:凤凰。公司注册资本认购需要防止两个极端

其他回答:根据现行公司法,可以知道没有特别认购期。新修订的《公司法》取消了对注册资本门槛和验资报告的规定,但规定公司设立或变更时,可以由公司章程约定出资期限。也就是说,股东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约定出资期限。股东之间的约定就够了,但要符合实际生活条件和逻辑。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总结为:首次注册资本的认缴期限由股东自行约定。第二次注册资本认购期限越长越好。第三,在规定的认购期限内未能足额出资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综上所述,目前中国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认购时间可以由股东自行约定,但股东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约定,以免影响公司业务的发展。股东未在约定期限内足额缴纳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其他履行义务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缴出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其他回答:广州公司登记认购执行中有三个误区:【/h/】一、公司登记认购时限。公司的认购时限不是越长越好。企业应根据自身能力、业务规模和业务规划确定认购期限,越长越好。公司注册后,将向社会公布认购金额和认购期限。认购期过长,会使合伙人对公司的诚信和实力产生怀疑,影响公司的经营。 二.注册资本可以“只认不付”。公司注册新政策可以“认缴”,但这并不意味着注册资本可以“只认缴”。这也是很多客户容易被误导的原因。企业应当在承诺的认缴期限内缴纳出资,同时在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是“只发工资”,会影响公司的诚信,不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此外,监管部门将对公司/企业进行抽查。如果企业未能按时履行认购承诺,监管部门将根据《公司法》对其公司进行处罚,并将其纳入“业务异常名单”进行公示。甚至有可能被写入全国联网的“黑名单”,可能导致“一地违法,处处受限”。 第三,不花钱也能经营公司。可能很多朋友看到过1元注册公司或者无地址零资本的宣传,但是没有正确理解。这也是一种误解。有一定量的订阅制。理论上1块钱注册公司是可行的,但你可以换个思路。如果你是客户,你会和一家注册资金只有1元人民币的公司合作几十万份合同吗?注册资本其实只是成立公司的条件之一。公司要想维持基本运营,还需要设备、场地、人员等条件,这些都是需要考虑的因素。

其他回答:认缴制是指你在注册公司时承诺多少年向国家缴纳注册资本,也就是说一个企业可以去工商局自主确定一个数额和一个时间。到约定时间补订阅就行了。【/h/】比如你订阅了50万,但是要20年才能交国家,这叫订阅。 注: 1。14年来,注册资本实收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不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缴验资证明。这样注册资本的注册条件就放宽了。 2。就深圳而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为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为500万元。(均为订阅制) 3。前海公司注册资本500万。

注册公司认缴: 注册公司认缴注册资本 是什么意思

注册资金分为认缴和实缴两种,认缴就是说资金不用真实到位不用验资,实缴就是注册资金是多少就要存多少钱进去要验资。望采纳,谢谢

其他回答:实收是指公司成立时已经完成验资。认缴是指你可以在几年内缴纳注册资本,即在你指定的时间内完成验资。如果当时不做,会影响公司的声誉。

【/s2/】注册公司认购:【/h/】注册公司认购和实收有什么区别?

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是指登记机关只登记公司股东(发起人)认缴的出资总额(注册资本),股东(发起人)实际缴纳的出资额(实收资本)由公司股东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要求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由股东(发起人)按规定期限...展开全部

【/s2/】注册公司认购:注册公司资金的认购时间是多久?

注册资本,又称法定资本,是指公司制企业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缴的股本总额,依法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那么,在填写注册资本时需要注意什么呢?让我们和戚颖·边肖一起看看。

1.工商局不会收取注册费。(以前1000万注册资金要交8000元注册费)

但是,税务局是收税的!印花税应按注册资本的万分之五缴纳。来,我们算算,注册资金1000万,也就是给税务局交5000元。

不要以为不交税就不会收费。其实,当你想注销,要求税务局开具完税证明的时候,如果你不把钱补上,税务局是不会开具完税证明的。当然不建议太小。所谓“一元钱跑一个公司”更多的是理论。

2.既然是注册资本认购制,那我就认购100年,100年后就地缴纳,好吗?

法律没有明文禁止。从法律上讲,认购期限不受股东年龄限制。毕竟股东是可以变更的,就像龚宇移山子孙子女一样,前股东可以将其股份转让给后股东,所以认购义务自然会由后股东在后期承担。

但是认购期长超过了股东的自然工作年龄,明显给人一种皮包公司的感觉。注册资本认购期尽可能不长。

什么?别人看不到订阅期?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一目了然,订阅和实收条件全部具备。

3.不交就不抽查了?所以注册资本再大也没关系?

在订阅期间,不付费是指不检查已付费内容,但不是说不抽查。除非是针对实缴的定向抽查,否则抽查概率与是否实缴无关。相反,注册资本越大,被监控的可能性越大,抽查的频率也越高。

4.认缴资本过高,法律风险更大!

认缴并不意味着不缴,只是意味着在创业初期可以暂时延期,认缴制度并没有改变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的相关规定。比如一个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由于经营不善,需要申请破产清算。

如果公司清算后仍有100万无法偿还的债务,如果公司注册资本只有50万,股东的还款金额只需要50万,如果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则需要偿还100万。可见注册资本过高,股东自身承受能力不够,会使其陷入不必要的困境。

一句话:多大的责任才能导致多大的事业,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个人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合理的注册资本要结合自身情况,才能更好的帮助公司发展。不要填上你说的话。在成人世界,任何选择都是有代价的。

【/s2/】注册公司认购:新公司法对注册公司认购期限有哪些规定?

根据2014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新公司的投资时间由公司章程约定,原则上没有限制。根据新《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公司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变更为认缴登记制后,股东的出资期限原则上由公司章程约定,不受限制。公司登记机关可以进行合理性审查,出资期限超过公司经营期限的,可以要求企业予以更正或者相应延长公司经营期限。对于超出自然人合理预期寿命的出资期限,申请人应当做好认购制度的说明,并给予必要的指导。考虑到自然人股东的股份可以转让或继承,经申请人指导仍坚持的,由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法关于各种出资方式的规定根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出资。每种出资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货币出资方式。货币出资是指股东用资金直接投资于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应在公司登记前一次性存入拟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临时账户,并向公司出示资信证明,证明其投资资格和能力。(二)实物投资方式。实物出资必须评估作价,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当对评估作价结果进行计算确认。股东以实物出资的,应当在公司登记时办理实物出资转让手续,并经相关验资机构验证。(三)工业产权投资方式。工业产权投资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专利权和商标权;一个是专有技术。股东以工业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投资于公司。股东必须是工业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的合法所有者,并经法定程序确认。投资工业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的股东必须经过评估,并在公司注册前完成转让手续。同时公司法规定,工业产权出资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20%,(4)土地使用权出资方式。投资土地使用权,投资价格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评估,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并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证。

【/s2/】注册公司认购:公司注册资本认购?[/s2/]

在2015年李博士改革之前,注册资本是实缴的。比如你有1000万的注册资金,初始投资不低于20%,其余两年缴纳,需要验资验证。李博士变更后,注册资本成为认缴制。除了一些特殊企业(如金融行业的一些公司),一般公司不需要实际缴纳注册资本,也不需要验资。工商部门没有这个要求,一般操作就是尽量延长订阅期。到那时,企业可能已经注销,也就没有注册资本了。企业设置注册方便多了。还有一个问题需要注意。注册资本虽然不应该实收,但一旦出现问题,股东仍然要按照注册资本约定的金额承担义务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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