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百科
「深圳公司转让」税总发文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措施相关事项
发布时间 : 2021-05-18 18:04:17
为了加强和改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措施。从2019年第四季度开始,将根据调整后的防伪措施印制增值税专用发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取消暗巷道膜、纺织品防伪线等防伪措施,继续保留防伪油墨变色色调、异形电话号码、复合数据防伪等防伪措施。调整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部分防伪措施见附件。
税务机关库存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未用于纳税的,可以继续使用。
本公告自发布之月起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新版》
《疑难问题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3号)第三条及附件三同时废止。
特此宣布。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
2019年2月3日
为加强和改善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调整深圳增值税专用企业转让发票防伪措施。从2019年第四季度开始,按照调整后的防伪措施印制增值税专用发票。特此发布本公告。
取消暗巷道膜、纺织品防伪线等防伪措施,继续保留防伪油墨变色色调、异形电话号码、复合数据防伪等防伪措施。
深圳公司转让的税务机关库存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未用于纳税的,可以继续使用。
本公告自发布之月起生效。
上一篇:「注册公司」曾经你拒绝代理记账报税的千万个理由 下一篇:「杭州代办注册公司」北京合伙企业注册条件和优势你都知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