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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前扣除利息支出需要合法票据吗?
发布时间 : 2021-10-11 11:24:28
企业向与企业无关系的自然人借款,在扣除企业所得税前的利息支出时,是否需要提供合法票据?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利息支出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企业向内部员工或第一条规定以外的其他人员借款的情形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利息支出不得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
1.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款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2.企业和个人之间已经签订了贷款合同。
企业向无关联自然人借款费用应当真实、合法、有效,贷款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并开具相应发票,利息支付人应当在税前扣除前取得发票。
企业向个人借款的会计处理。
借款时,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款:其他应付款-个人贷款。
还款分录如下:
借款:其他应付款-个人借款。
贷款:银行存款。
企业向借款人支付利息时,需要代扣代缴税款,利息确认为财务费用。
借款:财务费用-贷款利息。
贷款:银行存款。
其他应付款-预缴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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