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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增值税改革100问(51-75问)
发布时间 : 2022-01-06 06:43:39
51。为什么要设置连续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大于零,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的退税条件?
答:这主要是基于退税效率和成本效益的考虑。连续6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大于零,说明正常化增值税普通纳税人存在留抵税额,单靠自身生产经营难以在短时间内消化,需要给予退税。不低于50万元是退税金额设定的门槛。如果低于这个标准给予退税,会影响行政效率,增加纳税人的税负。
52。纳税信用等级为M的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申请退税吗?
答:退税要求的条件之一是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B级、纳税信用等级为M级的纳税人不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的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的条件。
53。为什么要限定在申请退税前36个月内,税务机关没有对偷税行为处罚两次以上?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四款规定,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通知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受到行政处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但是,除五年内因偷税被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以外,信用退税均按照刑法标准进行规范。
54。在退税计算方面,进项比例是什么意思?应该如何计算?
答:进项构成比例是指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年纳税期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销售税控机动车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减免税完税证明占同期已抵扣全部进项税额的比例。计算时需要汇总以上发票,计算比例。
55。至于退税流程,为什么要在申报期内申请?
答:免税额为一小时,会随着各期增值税普通纳税人申报情况的变化而变化。因此,免税额的申请必须在报告期内完成,以免影响退税金额的计算和后续核算。
56。申请退税的增值税普通纳税人同时出口货物和服务以及跨境应税活动,应如何申请退税?
a:如果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和服务,存在跨境应税行为,且适用免税和退税办法,如果免税和退税仍符合退税规定的要求,可以申请退税免税额,即按照先免税后退税的原则进行判断;同时,如果适用免税法,相关进项税额不得用于退还免税额。
57。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已退抵税额后应如何计算?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已退抵税额后,应相应减少当期抵税额,并在申报表和会计核算中反映。
58。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已退抵税额后,如果当期产生新的抵税额,是否可以继续申请退税?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已退抵税额后,会产生新的抵税额,应根据退税资格条件重新判断。特别是在连续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大于零的情况下,连续六个月的计算不能重复,即之前已经连续六个月申请退税的计算期间不能再次计算,即纳税人一个会计年度内最多申请两次退税。
59。加扣后可以申请退税吗?
答:附加扣除政策是一种税收优惠,按照纳税人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算,用于抵扣纳税人应纳税额。但是,额外扣除不是纳税人的进项税。从附加扣除的形成机制来看,附加扣除不会形成税免,所以不能申请税免。
60。增值税普通纳税人购买客运服务未取得增值税,深圳有多少小公司注册资本票?他们计算完扣税后可以申请退税吗?
a:从设计原则来看,退税对应的发票应该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减免税完税凭证,也就是说客运服务的可抵扣部分不在退税范围内,但由于退税是按公式计算的,上述进项税额并不直接排除在退税之外,而是通过增加分母比例排除。
61。如果营改后一般纳税人在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一个月为纳税期)或连续4个季度(以一个季度为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是否可以选择在2019年12月31日前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答:你可以选择重新注册为小规模纳税人。
62。我可以通过哪种方式升级税控开票软件?
答:为方便纳税人及时升级税控开票软件,税务机关提供了多种渠道供纳税人选择。一是在线升级,纳税人只要登录具有互联网连接的税控开票软件,系统就会自动提示升级,根据提示即可完成升级操作;二、自行下载升级。纳税人可在税务机关或税控服务单位官网自行下载开票软件升级包。三是点对点辅导升级。如果纳税人属于不具备互联网连接条件或在线升级过程中遇到问题的特定纳税人,可主动联系税控服务单位,享受点对点辅导升级服务。
63。完成税控开票软件升级后,能否立即开具调整后税率的增值税发票?
答:纳税人在完成税控开票软件升级后,可选择调整后的税率在4月1日后开具增值税发票。
64。我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3月发生增值税销售,我还没有开具增值税发票。4月1日以后需要开具补充发票,是按照调整前税率还是调整后税率开具发票?
答:对于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如需在4月1日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按原适用税率补开。
65。我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3月底,我卖了增值税,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4月3日,买方通知需要退货。此时,我们尚未向买方交付增值税专用发票。我应该如何开具发票?
答:对于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普通纳税人已经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需销售折让、暂停或退回开具红字发票,且买受人未使用过申报抵扣的,买受人退发票抵扣后,出卖人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写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按照调整前税率开具红字发票。
66。我是法证咨询行业的一般纳税人,可以享受加扣政策。请问4月1日以后我的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证明操作流程有什么变化吗?
答:没有变化。您可以按照现有流程扫描认证后的纸质发票,也可以在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核对。
67。我公司获得一张空白税率不正确的普通增值税发票。我该怎么办?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条例》,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拒收。因此,您可以将获得的发票退还给卖方,并要求卖方为您重新开具正确的发票。
68。完成税控开票软件升级后,能否立即开具调整后税率的增值税发票?
答: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自动控制调整后税率的起始时间。4月1日0: 00前,纳税人只能选择调整前的税率开具发票;4月1日0: 00以后,可以选择调整后的税率开具发票。
69。我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3月,销售16%税率的商品时,错误选择13%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请问我该怎么办?
答:您应及时在税控开票软件中作废发票或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然后按正确的税率重新开具发票。
70。本人是通过第三方电子发票平台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纳税人。我应该如何确保4月1日后开具调整税率的发票?
答:您应及时联系第三方电子发票平台服务商或平台开发商,对电子发票开具系统进行升级完善,确保从4月1日起可以按照调整后的税率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71。2019年4月1日后,如果按照原适用税率重新开具发票,如何申报?
答:申报表调整后,纳税人申报原增值税税率为16%、11%的应税项目时,应按申报表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填写相关栏目。
72。纳税人符合信贷政策要求是否需要办理任何手续?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生产生活服务业纳税人适用抵免政策,应在每年首次确认适用抵免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抵免政策适用情况说明》(或前往办税服务厅)。
73。申请信贷政策的纳税人如何申报信贷?
答:实行加计扣除政策的生产生活服务业纳税人,可按规定计提、减少、扣除当期加计扣除金额,并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信息(四)”二相关栏目。加法和减法。
74在乐山市,企石镇和纳税人本期按规定减少了扣除和免税额。负金额怎么申报?
答:对实行加计扣除政策的生产、生活服务业纳税人,当期转出进项税额,按规定减计扣除后,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二附件数据》第4栏填写负可扣除额。加、减,负可抵扣金额通过表中公式计入当期期末余额一栏。
75。房地产实行一次性抵扣政策后,截至2019年3月,该税种属于房地产进项税预期抵扣。怎么申报?
答:根据规定,自2019年3月纳税期起,《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件五第6栏末待抵扣的房地产进项税额的期末余额,可从2019年4月纳税期结转,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件二第8b栏其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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