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x

服务热线 :0755-83668828

工商百科

新规!26部门联合惩戒旅游领域失信者 限制或禁止市

发布时间 : 2022-01-20 07:42:03

新规!26部门联合惩戒旅游领域失信者 限制或禁止市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等26个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合作备忘录》,对旅游领域失信者进行联合惩戒。其中明确,在对不可信方的税收信用管理中,将失信情况作为信用信息收集和评估的审慎参考依据。

限制或禁止市场准入!旅游领域严重失信者将受联合惩戒

侵犯旅游者合法权益、重大安全事故和破坏旅游目的地文物古迹& hellip& hellip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在旅游领域严重失信的,将受到限制或禁止市场准入、限制融资消费等联合惩戒措施。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4日发布的《旅游严重失信责任主体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为加快旅游信用体系建设,加大旅游严重失信惩戒力度,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文化和旅游部等部门就旅游严重失信责任主体联合惩戒措施达成一致。

备忘录称,联合惩戒的对象是文化和旅游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布的具有严重旅游失信行为的责任主体,包括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服务的旅行社、景区、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

旅游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包括: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专业人员因侵犯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处罚;旅游经营者重大安全事故,是旅游经营者的主要责任;旅游经营者、旅游专业人员因侵权、违约被人民法院判决承担全部或者重大民事责任,或者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旅游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旅游专业人员因侵犯旅游者合法权益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在执业过程中,旅游专业人员因扰乱公共交通秩序、破坏公共设施、破坏旅游目的地文物古迹、违反旅游目的地社会风俗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法院判决承担责任的;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专业人员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专业人员违法违规的其他情形。

根据备忘录,联合惩戒措施包括:限制或禁止不可信方的市场准入和行政许可;加强对不可信方的日常监管,限制融资和消费;限制不可信的当事人享受优惠政策、评优、表彰和担任相关职务。(新华社)

相关法规国家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 文化和旅游部 中央组织部 中央文明办 最高人民法院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商务部 应急管理部 国资委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会 民航局 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 铁路总公司印发《关于对旅游领域严重失信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法金彩〔2018〕7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机构: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信用建设制度化的意见》(文明委发〔2014〕7号), 《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6〕5号)、 《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守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和规范失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管理的指导意见》(发改〔2017〕1798号)等。 ,加快旅游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对旅游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文化和旅游部、中央组织部、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永济市工业和信息化部、荔湾区厅、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应急管理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民航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铁路总公司等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实施联合纪律处分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旅游领域严重失信责任主体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

文化和旅游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央文明办公室

最高人民法院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库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和城乡发展部

运输部

水利部

商务部/商务部

应急管理部

SASAC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民航局

中华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

ACWF

铁路总公司

2018年5月18日



上一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企业注册局关于企业简易注销登记     下一篇:税法第七次大修:个税起征点上调至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