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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市场主体税负、深化增值税改革的措施。
发布时间 : 2021-10-30 10:37:12
2018年3月2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深化增值税改革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税收负担的措施;决定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促进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等融资难题;听取国务院机构改革进展情况汇报,确保机构重置和职能调整按时到位;讨论通过《国务院工作规则(修订草案)》。
会议指出,过去5年,通过实施营改增,累计减税2.1万亿元。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为进一步完善税制,支持制造业、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发展,不断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会议决定,从2018年5月1日起,一是制造业增值税税率由17%下调至16%,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和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由11%下调至10%。预计全年减税2400亿元。二是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工商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标准由50万元、8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让更多企业以更低的税率享受优惠税率。三是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R&D等现代服务业等符合要求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间内未被扣除的,应当退还一次。上述三项措施的实施,将使市场主体税收负担减少4000多亿元,内资和外资企业将平等受益。
根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拓展普惠金融业务、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的方案,会议决定,由中央财政和有意愿的金融机构共同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首期募集资金不低于600亿元,支持各省(区、市)以股权投资和再担保的方式开展融资担保业务,带动各方资金支持小微企业、“三农”和创业创新。同时,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按照“政府支持、市场运作、保本微利、风险可控”的原则,基金以市场化方式决策和运作。据初步测算,未来三年,该基金可支持相关担保贷款约5000亿元,约占现有国家融资担保业务的四分之一,着力缓解小微企业、“三农”等普惠领域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会议指出,国务院机构改革是国务院今年的一件大事。国务院成立了专项协调小组,相关工作正在积极稳妥推进。
会议要求,要把思想和行动同党中央决策部署统一起来,把深化机构改革同“精简行政、下放权力、加强监管、改善服务”结合起来,着力转变和优化政府职能。坚持权责一致,日常管理尽职尽责,应对突发事件相互弥补,形成合力。不允许出现管理“死角”,确保国务院机构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平稳有序协调推进,确保完成年度发展主要目标任务。
会议通过了《国务院工作规则(修订草案)》,决定提请国务院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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