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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全国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1-10-30 10:37:15
2018年5月23日,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惠城区发展改革委、生产建设兵团物价局,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近年来,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持续深入开展涉企收费检查,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初见成效。但仍有一些企业强烈反映违规收费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实体经济的发展。为贯彻落实2018年经济工作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精神,进一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大乱收费查处整治力度,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首先,检查关键内容。
企业收费点众多,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认真分析本地区企业收费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本通知所列检查点,扎实稳妥开展工作。今年的检查要切实做到:规范企业反映的违规收费问题,涉案企业收费秩序持续改善,企业不合理负担进一步减轻。
(一)执行企业相关收费清单。2017年,财政部公布了国家政府性基金行政性收费清单“一网打尽”,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了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根据目录清单,重点查处未按规定公示收费、公示内容不规范、继续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暂停或免征、提高收费标准、延长收费时限、自行增加收费频次等各类违规收费行为。
(二)企业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重点查处违反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定的行为,将政府部门承担的费用转嫁给企业。二是电子政务平台收费。根据规定,无论行政机关是直接运营、直接投资还是直接收费,电子政务平台均不得收取任何运营服务费。重点查处通过电子政务平台以技术维护费、服务费、电子媒体费用等名义收取费用,强制或变相购买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等行为。根据近年来的检查,要“回头看”海关、建筑、公安、交通等重点行业,巩固治理成果。第三,行业协会和商会的费用。要重点查处充当政府职能或者利用行政资源支持项目收费、强制收费等行为。
(3)物流领域的相关收费。第一,铁路收费。要重点查处在铁路货物运输领域为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单独设置收费项目、继续收取已明确取消的收费项目等行为。第二,港口费。要重点查处违反《港口收费条例》的行为,超标收费、重复收费,以及向船舶转移引航运输费的行为。第三,道路通行费。重点查处违反国家政策法规、擅自设立收费站、未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等优惠政策、公路救援单位超政府定价标准等行为。
(4)与融资过程相关的费用。要重点查处商业银行利用贷款强势地位,只收费不服务少,将信贷业务中的尽职调查、贷款发放、支付管理、贷后管理等转化为收费项目,将商业银行应承担的费用转嫁给企业,不落实减免手续费优惠政策等捆绑强制收费行为。
二是检查组织实施情况。
此次专项检查由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安排,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直接组织实施。该检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检查准备阶段(6月15日前完成)。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做好前期调研,摸清底数,对本地区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检查方案。需要全面梳理涉及检验行业的政策文件,明确不符合要求的文件不得作为收费依据。要集中力量培养督察员,统一思想认识,统一政策界限,统一执法标准。
(二)检查实施阶段(9月30日前完成)。为集中力量、突出效果,市场监管总局指示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通过“两个50天”统一行动,对重点行业进行集中检查。6月中旬至8月初(前50天),我们将重点检查交通、住建、自然资源(国土)等部门的收费情况;8月中旬至9月底(后50天),将对商业银行、税务、生态环境(环保)等部门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同时,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在完成市场监管总局下达任务的前提下,结合本地实际,选择企业反映突出的部门和行业进行检查。
(3)整改标准化阶段(11月15日前完成)。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好案件办理和整改规范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废止、修订违规收费相关文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行政行为和工作流程,建立规范涉企收费长效机制,切实做到源头治理。
(4)梳理总结阶段(11月30日前完成)。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总结检查经验、成绩和不足,梳理主要违规收费问题,分析困难,研判形势,提出下一步工作方案。收集各被检查单位的收费检查情况,形成被检查单位的“收费检查档案”。
三、检查工作要求。
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攻坚克难,争取实效,确保涉企收费检查圆满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涉企收费检查作为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制定具体检查方案,选派精干力量,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相关责任,高标准、高质量按规定时间完成检查任务。
(二)加强社会监督。要制定宣传方案,宣传涉案企业收费政策,鼓励社会各界通过12358价格监管平台积极提供违法线索,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严格按照“双随机、双公开”的要求,在举报和线索的基础上进行随机抽查,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
(3)创新执法理念。要切实树立“检查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的执法理念,改变“按检查检查、依法执法”的旧观念。要将严格执法与督促取消违规收费文件、对外宣布取消收费、加强内部收费管理、建立有效监管机制相结合,做到公开透明、源头治理。
(4)形成监督合力。地方价格主管部门应主动向政府报告检查情况。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加强与纪检、财政、审计、民政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注重建立长效机制,提升检查整体效能。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价格主管部门管辖的问题,应当及时书面移交主管部门。
(五)按时提交总结。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应于2018年11月30日前通过12358价格监管平台向市场监管总局报送工作总结、收费检查档案、检查统计资料和3个典型案例。市场监管总局将上报检查总结、数据统计、典型案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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