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百科
养老金、礼品、奖金、内退、培训,个税热点13问!
发布时间 : 2021-12-27 09:59:12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解答了一些税收热点问题。边肖整理了近一个月的热点问题,供读者参考。
第一部分:与自然人有关的问题
01。亲属之间自由转让股权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答:亲属之间无偿转让股权是否应纳税,需要区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十三条规定,在下列情形下,股权无偿转让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将股权继承或者转让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能够提供合法身份证明的转让人。
。
【/s2/】除上述情形外,申报的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转让收入并征收个人所得税。
02。个人转让股权和查看股权转让收益的方法有哪些?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十四条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应按以下方法依次核定股权转让所得:
(一)净资产验证方法
股权转让收入应当按照每股净资产或者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确定。
被投资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未出售的不动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占企业总资产的20%以上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参照纳税人提供的、具有合法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实股权转让收入。
6个月内再次发生股权转让且被投资企业净资产未发生重大变化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参照被投资企业上次股权转让时的资产评估报告,对股权转让收入进行核查。
(二)类比
1.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股东或同一企业其他股东的股权转让收入进行核对;
2.根据相同或类似条件,对同类行业企业的股权转让收入进行核实。
(三)其他合理方法
税务机关采用上述方法对股权转让所得难以核实的,可以采用其他合理方法进行核实。
03。个人如何对纳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养老金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规定:四。个人应遵循《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试点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通知》(财税〔2018〕22号)的规定。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养老金收入的25%免税,其余75%按10%的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由保险机构代扣代缴,然后在个人购买纳税递延养老保险的地点办理全员扣缴申报。......五、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04。个人获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计算代扣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居民个人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所得税计收方式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2021年12月31日前不计入当年综合收入。将年度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根据本通知所附月度折算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额,单独计算纳税。公式是:
应纳税额=年度一次性奖金收入&倍;适用税率-快速扣除
获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个人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收入计算纳税。自2022年1月1日起,获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居民个人,应计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05。个人参加其他公司研讨会获得的礼品收入,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关所得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第三条规定,企业在业务推广和广告宣传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随机赠送礼品(含网络红包,下同),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等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所得税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但企业赠送的优惠券、凭证、代金券等具有价格折扣或折扣性质的礼品除外。
前款所称礼品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会展业企业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第三条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促进会展业企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第三条规定,企业赠送的礼品为自产产品(服务)的,按照产品(服务)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个人应纳税所得额;购进货物(服务),按照货物(服务)的实际购进价格确定个人应纳税所得额。
06。个人独资企业申报营业收入后,剩余利润转入投资者账户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外商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第五条规定,外商独资企业投资者应当将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的投资者应当根据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总额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未约定分配比例的,以生产经营收入总额和合伙人人数为基数,平均计算各出资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前款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包括企业分配给个人投资者的收入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收入(利润)。
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按照上述政策申报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后,将利润分配给投资者,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07。企业在活动中随意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获得的礼品收入需要缴纳哪些税目的个人所得税?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的有关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规定:3 .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活动中随意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含网上红包,下同),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等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所得税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但企业赠送的优惠券、凭证、代金券等具有价格折扣或折扣性质的礼品除外。前款所称礼品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会展业企业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第三条计算。
五、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08。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的个人所得税申报密码是什么?怎么复位?
答:目前纳税人可以通过ITS系统的扣缴客户端和网站(网址)进行报税,而ITS系统的备案密码只有在扣缴客户端备案时才需要,所以在问题中,ITS系统的备案密码是指扣缴客户端的备案密码,扣缴客户端的备案密码是通过扣缴客户端与税务局进行敏感信息交互操作的密码。只有备案密码正确,才能完成信息提交、信息下载等操作。
如果扣缴单位忘记申报密码,有三种方式可以重置申报密码:一是扣缴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登录我的个人所得税APP,通过【个人中心】-【企业税务授权】-【点击底部按钮【重置申报密码】选择对应企业进行重置;二是扣缴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登录我的个人所得税WEB (web版),通过信息行后面的个人信息管理-税务授权-企业税务授权-查看明细-重置申报密码路径进行重置;三是去办税服务厅重置申报密码。
第二部分:与扣缴义务人有关的问题
01。实施内部退休计划的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人员,在领取退休收入时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后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办理内部退休手续的个人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计算纳税。
根据《深圳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第一条规定,实行内部退休的个人在办理内部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期间从原单位领取的工资薪金,不属于退休工资,应按& lsquo工资和薪金收入。对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从原单位办理内部退休手续后的一次性收入,按照办理内部退休手续后的法定退休年龄沧州至增城之间的月份进行平均,并与& lsquo薪水,薪水。合并后,从收入中扣除当月费用扣除标准,根据余额确定适用税率,然后将当月工资薪金加到获得的一次性收入中,减去费用扣除标准,按照适用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
办理内部退休手续后在法定退休年龄之间重新就业的个人& lsquo薪水,薪水。收入应该与& lsquo相同薪水,薪水。合并所得,并依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02。企业给本单位以外的个人送礼,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的有关所得应纳税所得额项目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自2019年1月1日起,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活动中,将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随机赠送礼品(含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等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以价格折扣或折扣赠送的消费券、代金券、代金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前款所称礼品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会展业企业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第三条计算。
第三部分:无家可归者和非居民个人
01。无住所个人在中国的居住时间如何计算?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无住所个人在中国境内居住时间认定标准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4号)第一条规定,无住所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83天的, 前六年每年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83天,且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未离开中国超过30天的,应当就该纳税年度内来自中国境内外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前六年中任何一年在中国累计居住天数少于183天,或者单次离境超过30天,纳税年度内境外单位或个人缴纳的来自中国境外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前款所称前六年,是指从纳税年度前一年至前六年的连续六年,前六年的起始年度为2019年(含)以后年度。
第二条规定,无住所的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居住的累计天数,按照该个人在中国居住的累计天数计算。在中国停留超过24小时的,按在中国的天数计算;在中国停留时间不足24小时的,不计算在中国的天数。
第三条规定,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02。没有住所的个人拿到几个月的奖金,如何确定收入来源?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居民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5号)规定:1 .关于收入来源;2.关于数月奖金和股权激励收入来源的规定。
按照本条第(一)项确定收入来源的,无住所的个人取得的月度奖金或者股权激励收入,为无住所的个人在中国履行职务或者职责时来自境外的工资收入。无住所的个人停止在中国履行职务或者出境后,连续几个月领取的奖金或者股权激励收入,属于在中国工作期间的部分,为在中国的工资薪金所得。具体计算方法为:几个月奖金或股权激励乘以几个月奖金或股权激励工作期间在中国的工作日与工作期间公历日的比值。
无住所个人在一个月内取得的月度奖金或股权激励,包括不同期间的多项收入的,应当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分别计算不同期间的境内来源收入,然后将当月的境内来源月度奖金或股权激励收入相加。
本公告所称月度奖金,是指奖金、年终加薪、分红等工资薪金所得。,一次属于好几个月,不包括每月固定奖金和一次性月薪。
& hellip& hellip
六。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非居民个人在2019年1月1日后取得收入并按原规定多缴税款的,可以依法申请退税。
03。非居民个人是否通过中国的网站和应用为中国的孩子提供英语培训,他们是否从中国的来源获得收入?我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s2/]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07号)第三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中国境内所得: (一)在中国境内提供就业、受雇、履行合同等服务取得的所得。
非居民在中国通过网站和应用程序提供培训服务。个人不来中国,不属于在中国提供劳务收入,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文章关键词:股权转让上一篇:千百惠小编讲讲:如何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 下一篇:税前扣除4类特殊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