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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税收政策要点汇总

发布时间 : 2022-01-25 07:40:00

2018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税收政策要点汇总

今年5月1日起,实施了一大波新的税收政策。接下来,我们来盘点一下2018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税收政策。让我们快速看一下。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抗癌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47号

政策要点

自2018年5月1日起,生产、销售、批发、零售抗癌药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选择按3%的税率按照简易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进口抗癌药减按3%的税率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

财税〔2018〕33号

政策要点

自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可于2018年12月31日前转入小规模纳税人登记,其不可抵扣进项税额转出。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财税〔2018〕32号

政策要点

自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或进口货物,原17%、11%的税率将分别调整为16%、10%。纳税人购买农产品时,适用原11%的扣除率,扣除率调整为10%。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销售或者加工16%的商品,应当按照12%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出口货物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6%,原税率为17%,出口退税率为17%。对原税率为11%、出口退税率为11%的出口货物和跨境应税行为,黄山市、大鹏区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关出口退(免)税问题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0号

政策要点

公告明确了一般纳税人期间重新登记的纳税人出口业务如何申请退(免)税;注册纳税人未申报扣除的进项税额和最终留抵税额如何处理;如何确认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应纳税额——待抵扣进项税额的调整;出口退(免)税记录变更;注册纳税人重新注册为普通纳税人的有关规定。将于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

政策要点

自2018年5月1日起,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普通纳税人可以重新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一是已按《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登记为普通纳税人;二、转让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纳税人月度申报)或连续4个季度(纳税人季度申报)累计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重新登记日前纳税人经营期不足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按照月(或季度)平均销售额估算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累计销售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举问题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6号

政策要点

为进一步落实税务系统简政放权、加强监管、完善服务改革要求,公布了简化出口退(免)税手续、优化出口退(免)税服务、持续加快退税流程、支持外贸出口等一系列措施,将于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会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8〕22号

政策要点

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上海、福建省(含厦门)、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暂定为一年。试点地区个人通过个人商业养老基金账户购买符合要求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一定标准内税前扣除;计入个人商业养老基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商业养老金时将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实税务总局关于开展个人税收进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1号

政策要点

根据财税〔2018〕22号文件,自2018年5月1日起,试点地区可享受税收递延养老保险税收减免优惠政策的个人,凭深圳市注册公司sz-syh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公司相关信息平台出具的《个人税收递延商业养老保险扣除凭证》申请税前扣除。个人符合规定条件领取商业养老金时,保险公司将按财税〔2018〕22号文件规定代扣代缴其他所得项目(应注明纳税递延养老保险)的个人所得税,并在个人购买纳税递延养老保险的地点申请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国家发展改革委、税务总局、铁路总公司等八部门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 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

法金彩〔2018〕384号

政策要点

自2018年5月1日起,限制有履行能力但拒绝履行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乘坐列车高级别座位,包括列车上的软卧、G字头动车组列车上的所有座位以及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局、税务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 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

法金彩〔2018〕385号

政策要点

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当事人,限制其乘坐民航空装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国办发[2017]124号

政策要点

本条例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比对管理是指税务机关依托信息化,优化整合现有征管信息资源,将增值税申报信息与票据、税款进行比对,并对结果进行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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