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x

服务热线 :0755-83668828

工商百科

坚决打破行政垄断,坚持维护企业合理的市场竞争。

发布时间 : 2021-10-30 10:37:12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研究制定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明确规范法律法规授权管理公共事务的行政机关和组织的行为,防止其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市场竞争。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打破行政垄断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打破行政垄断,大力实施竞争政策,可以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之间的公平竞争,缺乏竞争力的企业可以退出市场,优质企业因为获得了更多的资源,可以在市场竞争中成长发展,有利于增强相关产业乃至整个经济的活力。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快速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为不同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创造了更广阔的舞台。市场活力大幅增强,市场主体竞争力大幅提升,为中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李佐军认为,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存在不少问题,特别是在一些部门垄断和地方保护主义依然存在的领域,一些行政机关或其授权组织甚至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或者违规给予个别市场主体优惠政策。


这种情况确实时有发生。如个别省份的省级人民政府部门指定供电企业在新建住宅小区建设供配电设施,统一收费;在某省“金保工程”的医保业务中,统一规定社保卡读卡器的品牌、型号、价格,指定购买地点,协调经营者统一市场对省内医保专线进行定价。某地方发布文件,禁止外省食盐流入当地境内批发零售等。,均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行政垄断不仅容易阻碍自由竞争机制的形成和发展,扰乱市场秩序,降低整个经济的运行效率,而且阻碍统一、开放、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形成,造成市场壁垒众多,商品和生产要素流通受阻,各地区、各企业的比较优势难以发挥,不利于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而且容易损害经营者自由经营的合法权益,限制消费者自由选择商品和服务的权利,导致垄断价格、服务质量低下等问题,从而影响消费者权益。


对行政垄断说“不”,是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必然要求。"行政垄断的本质是行政权力在市场中的滥用."我国部分地区行政垄断长期存在有深层次的原因,如体制机制、相关法律法规需要完善、个别官员法律观念淡薄、制约权力缺乏严密的制度笼子等。


当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反垄断法》颁布十年的背景下,仍有一些部门和地方在行政垄断问题上踩雷区、越红线,恰恰说明打破行政垄断、建设全国统一市场、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任务十分艰巨。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经济体制改革必须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实现产权有效激励、要素自由流动、价格反应灵活、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胜劣汰。这就要求我们加快打破行政垄断,防止市场垄断。打破行政垄断本质上是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即处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还是政府起决定性作用的问题。


“要彻底打破行政垄断局面,必须勇于打破原有的利益壁垒和制度障碍,敢于动现有利益集团的‘奶酪’。”政府要加快转变职能,减少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废除阻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优先考虑发布权,营造良好环境,制定规则。要严格落实公平竞争考试制度,实现考试工作的统一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禁止和惩治各类违规优惠政策,反对地方保护,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努力激发市场活力。




上一篇:五年税制改革历程与改革体制。      下一篇:企业起步阶段税收优惠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