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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税制改革历程与改革体制。
发布时间 : 2021-10-30 10:37:11
2012年,该营的改革最初在广州试点,到2017年年中,五年过去了。
就我国税制改革而言,五年时间,我国完成了现代增值税制度的华丽转身,实施营业税60多年退出历史舞台,增值税已全面覆盖行业。
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指以前用营业税缴纳的应税项目改为增值税,增值税只支付产品或服务的增值部分,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这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从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营改增后,增值税抵扣链条全行业打通,制度性重复征税因素消除。
据统计,自2012年营改增以来,随着经济增长总体放缓,中国第三产业保持了相对较快的增长。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也从2012年的44.6%上升到2016年的51.6%。
初步改革
“五年来,每一次行业扩容和试点推进,首先考验的都是系统设计。”按照现代增值税税制要求,以“宽税基”增值税实现商品和服务全覆盖,按照完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的导向,将房地产纳入抵扣范围,是不可抵消的大方向。
2011年,广州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57.9%,深圳接近80%。广州要想追求强劲可持续发展,提高第三产业比重迫在眉睫。2012年,营改增带来了发展机遇。重复征税负担较重、处于抵扣中间、与生产、流通、生活密切相关的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也成为首轮试点行业。
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广州的试点项目取得了显著成效。2012年9月,营改增试点扩大到深圳、珠海等8个省市,当年减税达420亿元。为避免税收政策的“洼地效应”,2013年8月将“广州模式”推广至全国。2014年,铁路运输、邮政、电信等与第二产业关联度高的行业被纳入试点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开。跨区域、跨行业推演链的形成,加强了区域内外企业与上下游企业的联系。此时,营地全面改革的条件已经成熟,甚至成为迫切需要。
五年营改涉及1600万企业纳税人和1000万自然人纳税人。如何在不影响其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快速准确地转移是另一大难点。
改革和减税。
2014年6月1日,营改增试点扩大到电信行业,形成整体“3+7”试点产业模式。由于税率高于以往营业税,且占营改增“大头”的四大行业尚未改革,电信行业近年来的税负轨迹充分体现了“抵扣”的价值。
营改增全面推进后,由于增值税链条的全面渗透,产业链之间的可抵扣红利得到了更充分的传导。作为电信产业链下游的增值电信服务业,通过实施营改增、全面开放抵扣链,既解决了增值税和营业税制度性分割带来的双重征税问题,又实现了全行业的减税效果。
营改增后,现代服务业的快速发展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转型。抵扣链的开通,进一步减轻了制造业的税负,加快了企业转型升级,促进了实体经济的发展。受益于营改增的创新创业也蓬勃发展,有利于扩大就业,增强市场活力。可以说,营改增推动的新市场规则给经济发展带来了新的动能。
过去,营业税制度下服务外包环节越多,重复征税就越严重。很多企业走“大而全”路线,不利于发挥比较优势。现在增值税可以互相抵扣,加速了社会分工和上下游企业的专业化发展。
营改增在刺激服务业发展的同时,极大地促进了制造业的发展。抵扣链开通后,包括原增值税企业在内的制造业企业外包服务和房地产缴纳的增值税可以抵扣,税负进一步降低。数据显示,近五年来,我国工业增值税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从2012年的9.88%逐步下降到2016年的8.61%。中国较低的税负更好地促进了制造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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