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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答疑: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10万元但季度销售

发布时间 : 2022-01-02 06:34:22

精品答疑: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10万元但季度销售

纳税人在享受优惠政策的过程中,遇到很多难题,不知道如何解决。今天,边肖总结了纳税人普遍存在疑问的几个问题,为大家一一解答!快速清除这些问题,享受政策带来的红利~

问题1

【/s2/】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可以免征增值税吗?

答:如果是按月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上的不能享受免税;如果是按季度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季度内某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可以按规定免税。

问题2

【/s2/】提供研发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下的,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答: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促进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国家税务总局不断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专用发票试点行业范围。目前,在深圳注册的住宿、法医咨询、建筑、工业、信息传输和软件公司、社会保障和信息技术服务、租赁和商务服务、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住宅服务、修缮和其他服务等8个行业已纳入试点行业范围。试点行业所有小规模纳税人均可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受月销售额标准限制。

提供科研开发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属于科研技术服务业,符合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条件的,可以自行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问题3

按季度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1月份有销售额,2、3月份登记停业。他们能享受30万元的季度免征增值税政策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税收征管问题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季度申报纳税且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因此,如果第一季度销售总额不超过30万元,就可以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问题4

【/s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房产能否享受10万元以下增值税免税政策?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征收问题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如果小规模纳税人月(季)销总额未超过免税标准,则包括销售不动产在内的所有销售均可享受免税政策。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销售房屋的小规模纳税人,可相应享受增值税免征政策。

示例:

1.对于一个按季度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来说,2019年第一季度只销售了一次房产,销售额为29万元,没有超过每季度30万元的免税标准。那么格尔木市和惠东县的纳税人第一季度销售收入29万元就可以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例2:2019年1月,按月纳税的B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商品收入4万元,提供服务收入3万元,销售房产收入2万元。月销售总额9万元(4+3+2),不超过10万元免税标准。纳税人当月货物、服务、房地产销售金额为9万元,可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问题5

【/s2/】每次申报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能否享受每月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免征政策?[/s2/]

答:按时、按期缴纳税款,以是否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为划分标准,凡已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季度申报,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均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未办理税务登记或者临时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除特殊规定外,应当执行《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关于按次纳税起征点的有关规定。每次销售金额未达到500元内免征增值税,达到500元需要正常征税。对于经常代开发票的自然人,建议基层税务机关帮助纳税人主动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充分享受月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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