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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女皇郑多燕维护注册商标权 商评委裁定注册商标无

发布时间 : 2022-01-16 08:19:14

健身女皇郑多燕维护注册商标权 商评委裁定注册商标无

中文译本被注册为商标,郑多燕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宣告该商标无效,得到支持。原商标所有人不服,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韩国女演员健身女王郑多燕

目前,法院已受理此案,并依法通知郑多燕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

郑多燕作为韩国著名的健身明星,因为自己的瘦身健身操而在网络上走红,受到了广泛的关注。

2013年1月,广州美颜儿商贸有限公司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郑多燕商标,该商标获准用于咖啡、茶叶、糖果、饼干等第三十类商品。

2015年6月,郑多燕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申请,理由是深圳注册公司没有红皮书租金证明,侵犯了其姓名权。

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本案证据可以证明,在争议商标申请日之前,郑多燕在国内相关公众中具有一定知名度,郑多燕一词作为非固有词使用,美菲尔公司未对申请该商标的想法给予合理解释, 而梅菲尔公司申请使用一个与郑多燕中文名称相同的词作为商标,容易导致相关公众误以为争议商标所标注商品的供应商是郑多燕或与之相关。

因此,争议商标的注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损害了他人的姓名权。

据此,商标评审委员会对郑多燕商标第12001912号无效宣告请求作出[2017]1454号裁定(以下简称被诉裁定),裁定争议商标无效。

美尔公司不服上述裁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上述裁定,并责令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作出裁定。

美尔公司称,郑多燕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的证据均不能直接有效地证明其在争议商标申请日(2013年1月6日)之前在中国使用过郑多燕的中文译本,在孝感、增城相关公众中获得了一定的知名度。

此外,姓名权的保护范围应合理确定,不能随意扩大或缩小。郑多燕作为一名韩国健身教练,目前在健身领域的部分人群中只有一定的知名度,还没有达到《商标法》规定的可以保护的在先权利的合理范围。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后,通知无效宣告申请人郑多燕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文章关键词:申请商标商标无效宣告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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