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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报告类办税指南之代扣代缴的信息报告

发布时间 : 2022-01-16 08:22:06

信息报告类办税指南之代扣代缴的信息报告

为方便纳税人纳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今日发布:信息报告纳税指南中代扣代缴信息报告如下;

  办税指南之信息报告基础信息报告

扣缴报告

事件描述

法律、法规规定有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基本情况,具体指下列情形:

1.扣缴义务人履行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的,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报告。

2.扣缴义务人与非居民企业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取得的股权投资、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转移所得和其他所得首次签订业务合同或者协议的,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报告。

3.深圳市房地产开发公司注册资本。境外机构和个人向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或者劳务,被税务机关指定为扣缴义务人的,应当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报告。有扣缴义务的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5.非居民纳税人的应税行为发生在中国境内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内容齐全的,税务机关受理后应当立即办理。

  办理结果

税务机关对《扣缴义务人登记表》或《个人所得税扣缴税款登记表》进行反馈。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纳税人最多只需要信息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即可。

跑一次税务机关。

3.境外单位或个人在中国境内有增值税应税行为,但尚未

成立经营组织的,以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4.办税服务厅地址和电子税务局网站可在省级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查询。

或致电12366税务服务热线查询。

宿迁,三水区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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