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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江之星”诉“美团”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

发布时间 : 2021-01-22 16:05:51

近日,北京海淀法院发布案件公告,“锦江之星”诉“美团”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因对方认为锦江之星商标类似的文字、图形未经许可用作酒店内外店名,并注册为企业名称,锦江之星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起诉南阳市宛城区锦江之星智能酒店及网络宣传平台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

目前海淀法院已经受理,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在快报中,锦江之星声明自己是“锦江之星”商标的独家所有人,该商标是中国驰名商标。经过多年的投资和运营,“锦江之星”已经成为公司的核心无形资产,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和品牌价值。经调查,发现芷玄金海之星酒店未经合法许可,使用与锦江之星注册商标类似的文字和图形作为店名,在其酒店内外注册为企业名称。

这一行为导致消费者误将金海之星智能选择酒店和锦江之星混在一起,给金海之星智能选择酒店带来了大量的利润。金海星芷玄酒店侵权行为侵犯了锦江之星的商标权,其将“金海星”注册为企业名称误导消费者认为其是锦江之星的直属或附属酒店,其行为有失公平和竞争性。

同时,金海之星芷玄酒店在Meituan.com等网络平台宣传推广侵犯锦江之星商标权的服务。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未履行合理的审查义务,属于共同侵权。


来源:TechWeb.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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