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x

服务热线 :0755-83668828

工商百科

威名成功代理第29440343号“安捷昊锐”注册商标无效宣告案

发布时间 : 2021-01-22 16:06:06

[案例介绍]

上汽大众(以下简称申请人)是一家中德合资企业,由SAIC和奥迪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经营。它在1984年10月签订了合同,奠定了基础。它是中国历史悠久的汽车合资企业之一。公司总部设在上海安亭,在南京、仪征、乌鲁木齐、宁波、长沙等地建立了生产基地。上汽大众生产销售大众和斯柯达的产品,覆盖A0、A、B、C、SUV、MPV等细分市场。上汽大众将坚持创新驱动发展,以市场为导向,提高客户满意度,成为“值得信赖的创新型汽车合资企业”。其名称“豪瑞”品牌意识和行业影响力较强,大量使用后知名度较高。争议商标侵犯申请人在先商标权,属于恶意搭便车。

[检查结果]

商标局审查认为:

争议商标“安捷好锐”在文字构成、视觉效果、称呼等方面与被引用商标“好锐”相似。,并已成为近似商标。争议商标指定的商品与被引用商标指定的商品在功能用途、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具有很强的关联性,构成类似商品。

综上所述,争议商标宣告无效(仅保留框架空运输设备、绳索运输装置、设备两种边缘商品)。

[典型含义]

第一,当品牌傍名牌、搭便车时,要主动、积极运用法律程序争取。虽然本案争议商标和被引用商标在称呼和书写构成上有所不同,但被引用商标“好瑞”的品牌认知度较高,在市场上共存容易导致混淆。

其次,根据近年来《商标法》的修订精神以及商标局和法院的审查态度,要严厉打击恶意注册、名牌和搭便车行为。因此,我们应该积极运用异议和无效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第三,商标相似性的判断会考虑商标的知名度和显著性。商标的知名度越高,显著性越强,对抄袭和抢注的审查就越严格。比如本案相似性的判断是经过严格审查的。




上一篇:上海商标注册具备哪些优势?     下一篇:威名成功代理第16931674号“双龙井”商标提供使用证据答辩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