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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漫及文学作品IP保护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 : 2021-01-22 16:07:26

专注动漫的IP保护——伟明知识产权!

动画和文学作品知识产权保护的典型案例(1)——哈利·波特案与商标无效

[案件简介]

2017年9月21日,申请人华纳兄弟娱乐有限公司以被申请人江川汇盛商业有限公司的名义,对编号为18436154的“哈利波特哈利波特哈利波特与图形商标”(争议商标)提起无效宣告请求。

经审查,法院认为,该争议商标的注册和使用已经构成《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损害他人现有在先权利的情形,可能损害申请人享有的商业信誉、市场优势和交易机会,因此该注册商标最终被宣告无效。

动漫文学作品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二)——导航王商标撤销案评析

[案件简介]

申请人东营动漫有限公司不服商标局撤销“杭海王”商标(复审商标)的决定,于2017年10月9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

经审理发现,被复审商标为“杭海王”商标第4674766号,由被申请人柯阿福在25类服装上申请注册。申请人以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为由向商标局提出撤销申请。商标局经审查被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决定不予撤销。经审理,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已在所有核准的商品上使用,最终决定部分撤销复审商标。

动漫文学作品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三)——如何培养你的龙商标异议纠纷案

[案件简介]

上诉人TRAB、苏州蜗牛公司因不服一审法院商标异议复审行政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经审理发现,争议商标为苏州蜗牛公司申请注册的“如何训练你的龙”商标8321802号。

一审法院认为,该争议商标的注册占用了梦工厂动画公司在衍生商品和服务中为《如何训练你的龙》所享有的商业价值和交易机会,损害了其依法将《如何训练你的龙》所享有的著名电影片名商业化的权利。根据2001年《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申请商标不得损害他人已有的在先权利”,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撤销被诉裁定、重新裁定的判决。高等法院受理上诉申请后,最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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