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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百科

企业商标风险,你遇到过几个?

发布时间 : 2021-01-22 16:05:42

简介:商标作为企业商誉的载体,已经成为越来越多企业的核心资产。但是,商标在应用和使用中存在诸多风险,企业应予以重视并进行全面调查。关于企业常见的商标风险,今天我就帮大家梳理一下:

商标申请中的风险

一、应用范畴。如应用类别不全,关键类别保护不足等。建议企业应用类别的选择原则是:选择核心类别、辐射相关类别、按需适时补充。

二、申请鉴定。企业品牌名称未及时注册,申请标识与实际使用标识不符,申请标识不完整(如实际使用中英文商标,只申请中文商标)。

第三,应用领域。商标保护是区域性的。产品出口国外,需要及时在出口国安排商标。

商标使用的风险

第一,连续三年没用过。注册商标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未被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申请撤销注册商标。

二、非标准使用。随意拆分、合并、变形注册商标,自行变更注册人名称、地址,属于非标准用例。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商标局可以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撤销注册商标。如有相关变更,企业应及时向商标局申请变更或补充注册。

第三,宣传驰名商标。根据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十四条第五款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在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在广告、展览等商业活动中使用“驰名商标”字样。出现上述情况,企业将面临10万元罚款。

第四,超越核准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或“?”不得标注超出核准使用范围的注册商标标识,需要在核准使用范围以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第五,允许他人超越核准的商品或者服务范围使用注册商标。被许可人使用许可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与该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一致,不得超出核准的商品或者服务范围。许可一旦超出范围使用,被许可人可以超出范围使用商标,可能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他人追究侵权责任;许可人还面临合同无效、违约等法律风险。

第六,商标淡化的风险。如果权利人将商标名称作为商品名称使用,同一行业的竞争对手在没有权利人干涉的情况下将权利人的商标作为商品名称使用,则可能导致商标淡化。企业使用注册商标时,可以标注“注册商标”或者“?”标记,并定期检查商标公告,查看是否有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通过初步审定或者核准注册,如有发现,应当及时提出异议或者无效宣告请求。同时,如果发现市场上存在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应当积极维权,及时提起诉讼。

第七,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以次充好。根据我国现行商标法,商标使用者应对其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以次充好、以次充好或者欺骗消费者的,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不同情况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因此,企业应注意加强商品质量管理。

第八,使用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十条规定了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九种情形,不仅不能申请注册,而且禁止使用。

第九,商标侵权。在同一种商品或者服务中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在同一种商品或者服务中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似的商标,以及在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中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都存在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风险。

第十,不保留商标使用证据。企业应规范商标使用的留存证据,为后期商标权保护提供有力证据,同时也有效应对他人连续三年撤销不使用的申请。


张文来源:惠家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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