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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百科

威名成功代理第30332637号“华冠商学”商标驳回复审案

发布时间 : 2021-01-22 16:06:18

[案例介绍]

2018年4月,申请人“上海华冠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提交第35类经营管理中的商标“华冠商业”(以下简称申请商标)。

我公司前期查询,明确告知申请人之前有几个类似商标含有“华冠”字样,导致驳回风险较高。但作为申请人名下的重要商标,申请人坚持提交商标申请并试图注册。

2018年10月,商标局以商标相似为由驳回商标申请。对申请人的决定进行复审的主要理由是:申请商标经申请人使用后已获得一定知名度,驳回决定中引用的959718、1607619、5653716、6057398、963544、7624337、5881487号商标(以下简称被引用商标一至七)不在此列


商标局经审理认为,申请商标指定用于企业管理和组织咨询以及企业专业咨询服务,不构成在相同或者类似服务中使用的近似商标。

[典型含义]

商标申请的预查询非常重要。【/s2/】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申请的商标不是申请人的重要商标,申请人可以通过预查询放弃申请该商标,以避免以后使用中的申请费用和侵权风险。

重要商标建议充分利用复审程序。【/s2/】目前我国商标申请数量逐年增加,但商标资源有限,商标申请难度更大。对于完全相同或明显相似的壁垒商标,我们可以通过撤回三+复审来争取胜利。如果撤三成功,复查成功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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