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百科
威名成功代理第20253524号“PMO及图形”商标驳回复审维权案
发布时间 : 2021-01-22 16:06:21
[案件简介]
2017年4月,伟明知识产权公司接受派盟交通咨询(上海)有限公司的委托,申请对编号为20253524的“PMO与图形”(以下简称商标申请)进行驳回复审。
申请人主要原因:商标局引用的11202355号“PMO GP与Graphics”和11202342号“PMOGREENPARKING”已转让至申请人名下,不构成在先权利的障碍。
商标标识如下:
申请商标引用商标1引用商标3
[典型含义]
这是伟明知识产权公司通过“收购、转让、复审”为客户争取商标权的典型案例。目前,我国商标申请数量逐年增加,但商标资源数量有限。核心商标和重要品牌被拒后怎么办?
商标拒绝不代表结束。伟明知识产权公司为客户提供六种解决方案。首先,拒绝评论,通过声音、形式、意义、整体和主要部分的比较来讨论不同之处;第二:撤回第三,分析在先权利的商标是否已经投入商业使用。注册满3年的,可以申请退出,退出成功,复审成功;第三:转让和收购,对于相同的商标,可以考虑以合理的价格购买,消除在先障碍。这是本案采用的方式;第四:签订共存协议,在先商标所有人会出具共存协议并同意申请商标注册,这将大大提高复审的成功率(共存协议的效力视情况而定,如果没有共存协议,则意味着商标申请将被注册);第五:许可,前权利人与后申请人签订注册商标许可协议,规定商标申请人有权使用其商标;第六:变更标准,放弃申请商标注册和使用,完全规避法律风险,单独变更标准。
上一篇:威名成功代理第19656433号“创世者”商标无效宣告案 下一篇:威名成功代理第19580420号“air”商标驳回复审维权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