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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名成功代理第14450008号“奢圈 WHOSV”商标驳回复审案

发布时间 : 2021-01-22 16:06:26

[案件简介]

申请人上海射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上海伟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对编号为14450008的“射泉WHOSV”商标(以下简称申请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被拒绝的商品属于申请人经营范围内的主要商品,申请的商标对申请人非常重要。在申请人决定复审之前,从商标相似性的角度分析申请商标复审的成功率。结论是,申请商标在读音、形状、含义、整体外观等方面与第8089697号“who”商标(以下简称被引用商标)明显不同,不会对相关公众造成混淆,不构成近似商标。

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审查,认可该机构的主张,认为申请商标与被引用商标明显不同,不构成近似商标,准予申请商标对被驳回的商品作出初步公告。

[典型意义]

本案是以我公司为代表的中英文联合商标驳回复审成功的典型案例。本案的焦点是双方商标是否构成类似商标。虽然本案申请商标的英文部分与被引用商标仅在单个英文字母上有所不同,但申请商标的英文部分是申请人发明的,没有实际意义,在字体设计上有所变形,使得两个商标整体外观明显不同,申请商标使用后具有一定知名度,两者共存不会导致相关公众的混淆,不构成近似商标。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商标注册和评估仍然需要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可以帮助客户尽可能地争取商标,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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